詞條
詞條說明
保健食品配方要求 保健食品的配方,是影響產品是否能*評審的較重要因素。 配方要有一定的理論依據,申報具有某項保健功能的產品,配方中應含有提示可能具有該功能的成分或原料。而且配方中各原料的配伍要合理。 從作者多年的經驗來看,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進口保健食品配方在原產國雖然符合規定,卻不符合中國政策對原料的要求,有的產品無法申請注冊,個別的需要加做實驗項目或申請新資源食品。 以下列出配方的一些具體
進口保健食品注冊辦理流程 辦理方式(具體事項根據實際選擇) (一)進口(含港、澳、臺)保健食品產品注冊 1.受理: 申請人按照本《指南》*八條要求,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提出申請,受理人員按照《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行政許可的,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
2014年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征求意見。《條例》明確規定了禁止標注的內容,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夸大功能或者*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內容等。其中特別提出,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試驗或者評價數據支持。產品宣稱經功效驗證機構測試并出具報告的,標簽中可標注相關驗證信息;未經驗證的,應當在描述宣稱的功效作用內容結尾
歐盟對“尼泊金丙酯、尼泊金丁酯及其鹽類”在化妝品中的使用規定開始生效。 2014年4月,文件(EU) No 358/2014對歐盟化妝品法規1223/2009的附錄Ⅱ和附錄Ⅴ作了較新。其中尼泊金酯(對羥基苯甲酸酯)中的Isopropylparaben、Isobutylparaben、Phenylparaben,Benzylparaben和Pentylparaben被確定為化妝品禁用物質被列入附錄
公司名: 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詹
電 話: 010-62935959
手 機: 15601395851
微 信: 15601395851
地 址: 北京海淀海淀區馬甸路冠城大廈13層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