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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1、問:化妝品定義是什么?答: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其中通過口服、注射等方式起到美容效果的產品依照其屬性分別按保健品、藥品或醫療器械等其他品類予以監管。牙膏使用時接觸口腔粘膜,不符合化妝品定義,但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定進行備案管理。香皂符合化妝品定義,但不作為化妝品監
答:根據《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試行)》的有關要求:(1)出具機構:涉及境外機構出具的證明性文件應由產品生產國(地區)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服務機構出具。證明性文件的原件應有出具單位、機構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2)出具內容:應當按照《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試行)》中6.1、6.2、6.3項的具體要求逐項列出,不得缺項。(3)境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應當
我國2007年版《化妝品衛生規范》中將具有育發、染發、燙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及防曬作用的9類化妝品稱為特殊用途化妝品。 由于此類化妝品具有特定的功能,所含有的功能性成分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所以國家對其監管要比普通化妝品較為嚴格,這類化妝品必須要經過國家監管部門的嚴格審核批準并下發批準文號后方可生產及銷售,其中育發類、健美類、美乳類及脫毛類產品在上市前需進行人體試用試驗安全性評價,防曬
2021年12月,國家藥監局發布兒童化妝品標志——“小金盾”。依據《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兒童化妝品應當在銷售包裝展示面標注“小金盾”,非兒童化妝品則不得標注。消費者需要注意的是,“小金盾”不是產品質量認證標志。化妝品包裝上標注“小金盾”,僅說明該產品屬于兒童化妝品,并不代表該產品已經獲得監管部門審批或者質量安全得到認證。依據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的公告,自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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