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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時代來臨,用戶行為也將會不斷互聯網化,不斷較迭的新科技將為用戶提供一個個跨越時間、空間等限制的互聯網平臺,讓大家的生活較便利。就拿電子簽名行業來說,隨著市場的蓬勃發展,傳統的簽約方式,將被較便捷、有效、安全的電子合同簽署方式所替代。 電子合同相較于紙質合同而言,具備防篡改、防抵賴、防造假、可追溯等特性。有些人或寫會有疑惑電子合同這么好用,簽署流程復雜嗎?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簽署電子合同的具體流
近日,遼寧省人社廳印發了《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導用人單位做好電子勞動合同的推廣和應用。《指引》提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要通過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訂立。對于訂立平臺技術門檻,《指引》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訂立平臺具備身份認證、電子簽名、意愿確認、數據安全防護等能力,確保電子勞動合同信息的訂立、生成、傳遞、儲存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滿足真實、完整、準確、不可篡改
簽署電子合同一定要實名認證。不管是個人還是企事業單位簽署電子合同,都必須要實名認證,不經過實名認證的簽署的電子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為**有效的簽署身份。1) 《合同法》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的方式。當事人的身份主體,需要通過實名認證來鎖定。2) 《電子簽名法》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數據電文,視為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文件保存要求:(一)能夠有效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如果房東只是通過微信發送合同過來,雙方互發身份證照片,再微信回復同意這種方式簽署的電子合同,則法律效力存疑。因為這種方式不能保證簽署的合同沒用遭到篡改,且沒有真實簽名,真正合同糾紛時,證據效力是非常弱的。但是,如果通過微信登陸三方電子合同平臺(如愛簽電子合同平臺)簽電子合同,其法律效力與紙質合同法律效力等同,受到法律**。根據《電子簽名法》五條至八條規定,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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