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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鑒定,是指對人通過書寫活動形成的字跡進行的鑒認、識別活動。人的書寫習慣具有特定性和穩定性,并在筆跡中得到反映。通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文件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文件的真偽。鑒定時要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明確鑒定要求,查驗筆跡物證和筆跡樣本;分析判斷筆跡是否正常,有無偽裝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變化;選擇能反映書寫人書寫習慣的穩定的和帶有特殊意義的特征;對檢
本部分規定了印刷文件鑒定的基本術語及其定義。本部分適用于文件鑒定中印刷文件的鑒定。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適用這些文件的較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較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GB 9851.1-9 印刷技術術語GB/
綜合評斷是對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的**進行科學分析,確定兩者符合點與差異點的總和及其性質,并進而做出靜定結論。評斷的方法,一般是從研究差一點開始。鑒定任何筆跡,都會出現一定的特征差異。評斷差異點的要點,是要確定差異點的性質。其性質有本質差異和非本質差異兩方面。非本質差異說明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不同特征數量與質量所占的比例較小,本質差異表明兩者不同特征的數量、質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說明
檢材指印指檢材上需要鑒定的指印保存方式對留有檢材指印的文件,應妥善存放,防水防潮,防止紙張折疊以及與相鄰物品摩擦。對檢材指印與樣本指印,應選擇采用照相、攝像或掃描等方式進行復制提取,以電子文件形式保存,并按照以下“檢材指印與樣本指印的標識”方法進行惟一性標識。對易于脫色、褪色的指印,在復制提取后如果需要,還應采取適合的方法對檢材原件加以固定保存。
公司名: 山東浩德物證**鑒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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