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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報廢標準①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② 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帶拖掛的載貨汽年、礦山作業專用車使用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其他輛使用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
不可以,報廢車輛需要專門的回收企業回收的。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規定:第十二條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捐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和個人。報廢汽車不得自行拆卸。第十三條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應當對回收的報廢汽車逐一進行登記;發現回收的報廢汽車有盜竊、搶劫等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報廢機動車回
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報廢汽車回收公司的方法如下:1、擬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業務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對申請審核完畢;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頒發《資格認定書》;不符合條件的,駁回申請并說明
1.第一步:將機動車違章和事故先處理完畢。2.第二步:申請報廢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各一份,并且加蓋車主印章。3.第三步: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4.第四步:把汽車送到回收公司將車輛送交解體。5.第五步: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并照
公司名: 重慶東桃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 陳經理
電 話:
手 機: 19584467805
微 信: 19584467805
地 址: 江西撫州南城縣金口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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