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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非融資性擔保業務簡介 一、非融資性擔保業務范圍: 主要包括: 1、訴訟保全擔保、財產保全擔保; 2、工程履約擔保、投標擔保、工程支付擔保、預付款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 3、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付款擔保、租賃合同擔保、財政支付擔保、倉儲監管擔保等其他經濟合同擔保; 4、與擔保業務有關的投融資咨詢和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保函是非融資性擔保業務的實現形式,現階段較常用的保函為:投標保函、履約類保
在大家的印象中,不良資產似乎總是和催收相互混淆。不管是銀行、個人還是企業,在不良資產存在時,不可避免會用到簡單直接的催收,催收也是回收欠款廣泛使用的方式之一。事實上,催收只是不良資產處置手法中的一種,不良資產處置還有其他一些方式。比如:訴訟追償、資產重組、債權轉股權、多樣化出售、資產置換、租賃、破產清償等多種方式。 總之,不良資產處置不只是催收,它有著廣闊的市場前景,加之政策的扶持,在未來的一段時
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 1、設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應報送下列申請文件: (一)申請報告,包括設立目的、發起人的名稱和地址、注冊資金數額及資金來源、申請從事擔保業務的經營范圍; (二)擔保機構章程; (三)擔保機構的擔保細則; (四)擔保機構的經營業務管理辦法; (五)有效的銀行資金證明文件; 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準入條件 (一)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實收貨幣資金應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從事融資性擔保
需要申請冠省級行政bai區劃的名稱,需向原登du記機關提交《zhi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及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由原登記機關在工商局內部網絡向省局提交申請,待省工商局核準后,方可在公司原登記機關使用。 根據各地方的不同要求,對省級行政區劃字號的公司要求也不相同。 擴展資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新法人簽名、蓋章) 2、*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新法人簽名、蓋章) 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