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報廢車報廢標準: 1、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 2、 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4、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
近日, 交警大隊*二中隊與鰲江鎮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聯合開展 僵尸車專項整改行動時,不少市民詢問車輛報廢情況。一些小伙伴甚至問:車輛報廢就是隨便賣嗎?機動車報廢(注銷登記)時,也應按照相應的法律程序辦理,如新車登陸登記、車輛定期體檢年檢。《機動車登記條例》*二十七條符合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出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機動車登記證、車牌、駕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
今我們來看看如何判斷車輛是否符合報廢標準。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出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登記、拆解、銷毀,報廢機動車登記證、車牌、行駛證應當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各類機動車使用壽命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3)污染物或噪聲在維修、調整或控制技術后仍不符合國家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十條及*十二條規定:報廢汽車擁有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1、機動車行駛證;3、車輛牌照;4、單位車輛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5、個人車輛車主攜帶本人的身份證;6、事故車輛證明材料;
公司名: 廣東鼎晟車輛報廢回收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任秀容
電 話:
手 機: 18813362885
微 信: 18813362885
地 址: 廣東深圳寶安區福海街道新田社區新田大道一巷26號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