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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為貫徹落實新《食品安全法》有關保健食品產品注冊與備案管理的新模式和新要求,進一步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規范和加強保健食品注冊備案管理工作,2016年2月2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畢井泉局長簽署*22號令《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該辦法共8章75條,將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調整保健食品上市產品的管理模式。按照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根據風險管理要求,該辦法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國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 ? 本文的論述對象為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后**的是電子版備案憑證,備案產品按照“國妝網備進字(境內責任人所在省份簡稱)+四位年份數字+六位順序編號”的規則進行編號。 ? 第一步:明確概念分類,確定進口程序 1.確定產品是否屬于化妝品 我國《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一書中將化妝品定義為:以涂擦、噴灑或其他類似
化妝品功效宣稱問題解答|北京市化妝品審評檢查中心關于普通化妝品備案常見問題一問一答
問題1:普通化妝品備案申請表中分類編碼項下功效宣稱類別如何選擇? 答:依據《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五條“化妝品應當根據功效宣稱分類目錄所列的功效類別進行選擇”,即普通化妝品應在功效宣稱分類目錄所列的除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以及新功效以外的功效類別中進行選擇。 問題2:普通化妝品對應的功效宣稱類別有哪些? 答:按照《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嬰幼兒、兒童、普通人群所使用的普通化
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申報9步走(2019,新政版) 凡以市場銷售為目的的進口化妝品,必須預先經我國行政監管部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NMPA)審批(特殊類化妝品)或備案(非特殊類化妝品),否則無法進行正常通關,亦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國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為普及知識、增強實操性,盡量避免征引繁瑣的法規條文,而力爭用較簡明的文字,直接給出具體操作流程和注意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國際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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