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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降水一般都是和基坑支護配合施工的,所以一般都是根據設計給出的支護方案之后根據地勘及水文資料計算基坑涌水量然后確定合適降水方案及降水井布置方案。由于基坑深度大于9米屬于深基坑支護一般的基坑支護形式:⒈排樁支護,樁撐、樁錨、排樁懸臂;⒉地下連續(xù)墻支護,地連墻+支撐;⒊水泥擋土墻;4.鋼板樁:型鋼樁橫擋板支護,鋼板樁支護;⒌土釘墻(噴錨支護);⒍逆作拱墻;⒎原狀土放坡;⒏基坑內支撐;⒐樁、墻加支撐系
地下工程中,在基坑開挖前,會提前降水,水需在土方開挖**周左右進行,待水位降到低至相應標高(坑底500~800mm)后,方可開始進行相應土方的開挖;這就需要我們設置降水井,一般采用坑內、坑外布置大口井降低地下水位,基坑內四周還需采用盲溝排水,另外還需設置觀測井等。降水井首先,設置降水井較直接的目的是,為現(xiàn)場基礎施工提供一個干燥的工作面,待地下室工程完成,混凝土達到強度且能抵御地下水滲漏,地下室外墻
01場地條件及該建筑物設計施工資料場地條件制約著降水方案的制定,它主要包括場地四周已有建筑物的高度、分布、結構和離擬建工程的距離;地基四周的地下設施(包括給排水管道、光纖電纜、供氣管道等);向外抽水排水通道以及供電情況等。有關設計施工資料包括基坑開挖尺寸和分布;地下建筑物施工的有關要求等。這些條件決定了所采用降水方法和具體的設計施工方案,也決定了具體保證周邊建筑物和地下設施安全的實施措施。02地質
在地下水較高的地區(qū)進行基坑施工往往需要降低基坑內地下水位,基坑降水勢必引發(fā)基坑周邊土層的地下水位與應力場發(fā)生改變,從而導致周邊土層產生附加沉降,對周圍環(huán)境產生不良影響,造成鄰近建構筑物的破壞, 甚至出現(xiàn)嚴重的工程事故,特別是對臨近基坑的地鐵等重要設施的安全運行造成不良影響。所以確定基坑降水引起坑外地下水位的變化、應力場的變化及地面沉降,對于確定基坑支護及降水設計方案,避免降水對周邊建構筑物的破壞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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