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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的其他區別 1、注冊商標轉讓實質上是商標權主體的變更;而使用許可實質上是商標使用主體的擴展。 2、在轉讓中轉讓人不再享有商標權,不負有監督受讓人使用商標商品(或服務)質量的義務;而在使用許可中許可人繼續擁有商標權,負有監督被許可人使用該商標商品(或服務)質量的義務。 3、在轉讓中,轉讓人將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權、轉讓權、使用許可權和法律訴訟權全部轉讓給受讓人;在使用許可中,被許
眾所周知,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有些申請人不知道商標到期后可以進行續費,再延長10年的有效期。有些申請人是認為續展費用比注冊費用高,出于價格的考慮想要選擇新注冊而不是續展。 但是注冊商標順利的情況往往也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才能核準*,而新注冊相當于商標重新經歷審查的流程,如果存在近似商標便會被駁回,失去該商標的所有權。 商標續展相比商標注冊而言手續簡單,只用審查該商標申請人的文件是否合格準確,
一、使用原則與注冊原則的區別 中國香港的商標法以使用原則為主,注冊原則為輔;而中國大陸的商標法以注冊原則為主,使用原則為輔。 二、獲取商標權時間的計算方法不同 中國香港商標的有效期與大陸商標的有效期都為10年,但商標權的**時間卻不同。中國香港商標的**時間是從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計算,而大陸商標的**時間卻是從商標被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三、自然人申請商標限制不同 中國香港商標法和大陸商標法都允許自然人申請商標
商標使用證明 商標未使用可為撤銷商標理由,欲避免因未使用而被撤銷,商標應在下列期間具有使用事實: 1. 自申請日起3年內,須提出**次的真實使用聲明,未于期限內提出,如該商標尚在申請階段,申請案會被自動放棄;或如在此3年期限之中,商標已獲準注冊,該注冊商標會被視為自動撤銷。 2. 自注冊日起5年內,須提出*二次的真實使用聲明,未提出則商標自動撤銷。商標注冊人應在注冊滿5年后(有1年寬限期,即為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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