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就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如下解釋:**條?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以無管轄權為由對勞動爭議案件不予受理,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經審查認為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對案件確無管轄權的,應
法庭辯論“十不要”1.不要讀辯護詞。2.不要大量地舉例。3.不要把法庭變成宣講自己觀點的講臺。4.不要抓住公訴人的口誤、筆誤不放。5.不要講被告人構成某罪名。6.不要講與本案無關的話。7.不要帶口頭語。8.不要講臟話。9.不要對自己的觀點抱殘守缺。10.不要輕易打斷公訴人的發言。*關于死刑復核及執行程序中**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為規范死刑復核及執行程序,依法**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共和
法則一:細節切片——把不可能變為可能當前中國“客觀證據”**的偵查模式,每個刑事案件經過公安偵查、*院審查起訴、*依法判決三道**過濾器的層層審查,無罪辯護可謂“鳳毛麟角”。因此,家屬的這段人生厚重、驚險又充滿挑戰……需要辯護人運用法律技術回顧、重建、演繹——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如斯,需要辯護人拆解、細分、窮盡思索較致,然后逐一排列事實細節切片,從中打撈那幾片“夾縫中”的閃爍著微光的切片提交給
較高人民*關于審理*賠償責任限制相關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來源:較高人民*發布時間:2010-09-15 16:48:00.字號: 小 大打印本頁..《較高人民*關于審理*賠償責任限制相關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已于2010年3月22日由較高人民*審判***1484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9月15日起施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法釋〔2010〕11號較高人民*關于審理*賠償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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